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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完全私心超空間 &#187; 吐嘈 &#8211; Boo</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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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充滿主觀看法，無法接受者歡迎離開</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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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譴責網路盜文行為！</title>
		<link>http://you3.net/blog/2009/08/13/copycat-must-die/</link>
		<comments>http://you3.net/blog/2009/08/13/copycat-must-die/#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12 Aug 2009 16:52:23 +0000</pubDate>
		<dc:creator>Sanna</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吐嘈 - Boo]]></category>
		<category><![CDATA[ka-yu]]></category>
		<category><![CDATA[抄襲]]></category>
		<category><![CDATA[松本和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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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之前認為，本站的主題偏向小眾喜好，我又不太寫工具文、軟體文或星光大道文，應該用不著煩惱被盜文的問題，卻還是碰上了。其實我不是第一次受害，很久之前做動漫同人網站時，被盜文盜圖屢見不鮮，罵小白也罵到口水乾了，但每次遇到這類行為都還是很火大，這次也不例外！ 本站文章（引用或轉貼都有註明）是我一字一字打出來的。我以用自己的文字寫自己的想法為榮，絕不允許他人抄襲、竄改或盜用。盜文者請自重！ 以下是此次發現的盜文記錄。我不是什麼知名部落客，沒有粉絲團，也不會有人去幫我灌爆那個死小孩的網誌。發這篇文章，說真的也並不指望盜文者會撤文。純粹想要捍衛我的原創權罷了！ 盜文者：Yukaの世界（@百度） 盜用內容：本站標籤為「ka-yu」的雜誌等訪問翻譯及貝斯教則DVD內容 附上一個中肯的連結： 網摘、引用、連結，不轉載（Jas9）]]></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之前認為，本站的主題偏向小眾喜好，我又不太寫工具文、軟體文或星光大道文，應該用不著煩惱被盜文的問題，卻還是碰上了。其實我不是第一次受害，很久之前做動漫同人網站時，被盜文盜圖屢見不鮮，罵小白也罵到口水乾了，但每次遇到這類行為都還是很火大，這次也不例外！</p>
<p><font color="red">本站文章（引用或轉貼都有註明）是我一字一字打出來的。我以用自己的文字寫自己的想法為榮，絕不允許他人抄襲、竄改或盜用。盜文者請自重！</font></p>
<p><span id="more-642"></span>以下是此次發現的盜文記錄。我不是什麼知名部落客，沒有粉絲團，也不會有人去幫我灌爆那個死小孩的網誌。發這篇文章，說真的也並不指望盜文者會撤文。純粹想要捍衛我的原創權罷了！</p>
<p>盜文者：Yukaの世界（@百度）</p>
<p>盜用內容：本站標籤為<a href="http://you3.net/blog/tag/ka-yu/">「ka-yu」</a>的雜誌等訪問翻譯及貝斯教則DVD內容</p>
<p>附上一個中肯的連結：<br />
<a href="http://jas9.blogspot.com/2007/07/blog-post_9075.html">網摘、引用、連結，不轉載（Jas9）</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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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丁5向NANA致敬</title>
		<link>http://you3.net/blog/2007/12/05/js-plagiarize-nana/</link>
		<comments>http://you3.net/blog/2007/12/05/js-plagiarize-nana/#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04 Dec 2007 16:26:31 +0000</pubDate>
		<dc:creator>Sanna</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吐嘈 - Boo]]></category>
		<category><![CDATA[PTT]]></category>
		<category><![CDATA[抄襲]]></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you3.net/blog/?p=252</guid>
		<description><![CDATA[2007年一月，時值日本電影《NANA2》在台上映，獨立樂壇某兄妹組合「丁5」號稱要向NANA致敬，推出EP「尖叫」，被網友發現編曲極似《NANA》電影第一集的主題曲＜GLAMOROUS SKY＞（魅惑天空），該曲由日本樂手HYDE與KAZ共同創作。另查「尖叫」的MV亦有抄襲電影角色造型之嫌。→詳見我的日記1 編曲相似一般情況下不易為人耳察覺，但當PTT吐嘈板板友將「尖叫」與＜GLAMOROUS SKY＞樂曲部合成為音檔後，抄襲事實昭然若揭。網友至丁5的網誌留言質詢，當事人避重就輕，團員「假撕丁」回應：『我們也很欣賞Hyde。』→詳見我的日記2（補註：HYDE為個人活動用的藝名，樂團用的藝名為hyde，並無Hyde的用法） 質疑網友人數激增，假撕丁見情勢不對，祭出律師牌壓人，反駁：『編曲沒有版權問題』『本EP精神就是以Cosplay為出發點，相似是一定的』→詳見我的日記3、我的日記5（補註：經吐嘈板板友訪查咕狗大神，得知該張姓律師可能是『史上最強的男人』） 丁5的護主歌迷指責網友無憑無據，甚至本末倒置，反唇相譏：『怎麼不說是NANA抄襲丁5？』→詳見我的日記4、我的日記6、我的日記8、我的日記9 1月14日，假撕丁聲明只准有買唱片的人批評，並以『偷了水果還嫌水果不甜』暗批網友以非法管道下載音樂。事實上是丁5本人把「尖叫」的MV放在Hitoradio網站免費供人觀看。被指出這點後，假撕丁偷偷將聲明文下架處理。→詳見我的日記7 1月17日，丁5以「陰死敗耳工作室」名義，在PTT吐嘈板、L&#8217;Arc~en~Ciel板、矢澤愛板同步發出第三篇聲明稿，立即引爆吐嘈板史上最大噓文活動。其他兩板則以無關板務為由予以砍文。→詳見我的日記10、我的日記11 1月24日，丁5聲稱已去警局備案，將對網友提告。不過大概因為此團體太不紅，僅一家平面媒體報導此事，而這樁假致敬真抄襲事件，也就這樣不了了之…→詳見我的日記12、我的日記13]]></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07年一月，時值日本電影《NANA2》在台上映，獨立樂壇某兄妹組合「丁5」號稱要向NANA致敬，推出EP「尖叫」，被網友發現編曲極似《NANA》電影第一集的主題曲＜GLAMOROUS SKY＞（魅惑天空），該曲由日本樂手HYDE與KAZ共同創作。另查「尖叫」的MV亦有抄襲電影角色造型之嫌。→詳見<a href="http://smileyskeleton.blogspot.com/2007/01/blog-post_6527.html">我的日記1</a></p>
<p><span id="more-252"></span>編曲相似一般情況下不易為人耳察覺，但當PTT吐嘈板板友將「尖叫」與＜GLAMOROUS SKY＞樂曲部合成為音檔後，抄襲事實昭然若揭。網友至丁5的網誌留言質詢，當事人避重就輕，團員「假撕丁」回應：<font color="#ff0000">『我們也很欣賞<u>Hyde</u>。』</font>→詳見<a href="http://smileyskeleton.blogspot.com/2007/01/part-2.html">我的日記2</a>（補註：HYDE為個人活動用的藝名，樂團用的藝名為hyde，並無Hyde的用法）</p>
<p>質疑網友人數激增，假撕丁見情勢不對，祭出律師牌壓人，反駁：<font color="#ff0000">『編曲沒有版權問題』『本EP精神就是以Cosplay為出發點，相似是一定的』</font>→詳見<a href="http://smileyskeleton.blogspot.com/2007/01/part-3.html">我的日記3</a>、<a href="http://smileyskeleton.blogspot.com/2007/01/part-5.html">我的日記5</a>（補註：經吐嘈板板友訪查咕狗大神，得知該張姓律師可能是『史上最強的男人』）</p>
<p>丁5的護主歌迷指責網友無憑無據，甚至本末倒置，反唇相譏：<font color="#ff0000">『怎麼不說是NANA抄襲丁5？』</font>→詳見<a href="http://smileyskeleton.blogspot.com/2007/01/part-4.html">我的日記4</a>、<a href="http://smileyskeleton.blogspot.com/2007/01/part-6.html">我的日記6</a>、<a href="http://smileyskeleton.blogspot.com/2007/01/part-8.html">我的日記8</a>、<a href="http://smileyskeleton.blogspot.com/2007/01/part-9.html">我的日記9</a></p>
<p>1月14日，假撕丁聲明只准有買唱片的人批評，並以<font color="#ff0000">『偷了水果還嫌水果不甜』</font>暗批網友以非法管道下載音樂。事實上是<u>丁5本人把「尖叫」的MV放在Hitoradio網站免費供人觀看。</u>被指出這點後，假撕丁偷偷將聲明文下架處理。→詳見<a href="http://smileyskeleton.blogspot.com/2007/01/part-7.html">我的日記7</a></p>
<p>1月17日，丁5以「陰死敗耳工作室」名義，在PTT吐嘈板、L&#8217;Arc~en~Ciel板、矢澤愛板同步發出第三篇聲明稿，立即引爆吐嘈板<font color="#0000ff">史上最大噓文活動</font>。其他兩板則以無關板務為由予以砍文。→詳見<a href="http://smileyskeleton.blogspot.com/2007/01/part-10.html">我的日記10</a>、<a href="http://smileyskeleton.blogspot.com/2007/01/part-11.html">我的日記11</a></p>
<p>1月24日，丁5聲稱已去警局備案，將對網友提告。不過大概因為此團體<font color="#0000ff">太不紅</font>，僅一家平面媒體報導此事，而這樁假致敬真抄襲事件，也就這樣不了了之…→詳見<a href="http://smileyskeleton.blogspot.com/2007/01/part-12.html">我的日記12</a>、<a href="http://smileyskeleton.blogspot.com/2007/01/part-13.html">我的日記13</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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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腳尾米紀錄片</title>
		<link>http://you3.net/blog/2007/06/20/taiwan-media-sucks/</link>
		<comments>http://you3.net/blog/2007/06/20/taiwan-media-sucks/#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20 Jun 2007 14:40:50 +0000</pubDate>
		<dc:creator>Sanna</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吐嘈 - Boo]]></category>
		<category><![CDATA[腳尾米]]></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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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腳尾米」是三位港澳僑生製作的紀錄片，描述台灣新聞媒體亂象。為了證明論點，他們製造兩則假事件並故意發出消息，結果真的吸引了四家媒體採訪。其實事後新聞台播出的那些畫面，我還沒看就幾乎能想像了。只是，媒體「作戲」的程度倒是令我開了不少眼界！ 引述作者的話： 這是一部有關台灣電視新聞的紀錄片，內容是我們設計了一些假新聞事件然後誘發電視新聞媒體採訪，成果方面讓我們非常震撼，因為總共有4家電視台分別採訪了我們的假事件，而且在製作過程我們也發現了很多電視台的弊端，希望各位能做最有力的見證者！ 諷刺的是，學生為了揭媒體瘡疤而做的實驗，反而被質疑動機！被唬弄的媒體不但不知自省，還反過來指責學生製造假新聞是「不道德」！ 雖然我明白，新聞台實際的收視大戶應該都不是網路族，也大概一輩子都不可能看到這支紀錄片，不過貼在這裡，也算是我聲援這些學生所盡的一點棉薄心力了！]]></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video.google.com/videoplay?docid=7402824432207128989">「腳尾米」</a>是三位港澳僑生製作的紀錄片，描述台灣新聞媒體亂象。為了證明論點，他們製造兩則假事件並故意發出消息，結果真的吸引了四家媒體採訪。其實事後新聞台播出的那些畫面，我還沒看就幾乎能想像了。只是，媒體「作戲」的程度倒是令我開了不少眼界！</p>
<p><embed id="VideoPlayback" src="http://video.google.com/googleplayer.swf?docid=7402824432207128989&#038;hl=en&#038;fs=true" style="width:400px;height:326px"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embed></p>
<p>引述作者的話：</p>
<blockquote><p>這是一部有關台灣電視新聞的紀錄片，內容是我們設計了一些假新聞事件然後誘發電視新聞媒體採訪，成果方面讓我們非常震撼，因為總共有4家電視台分別採訪了我們的假事件，而且在製作過程我們也發現了很多電視台的弊端，希望各位能做最有力的見證者！</p></blockquote>
<p>諷刺的是，學生為了揭媒體瘡疤而做的實驗，反而被質疑動機！被唬弄的媒體不但不知自省，還反過來指責學生製造假新聞是「不道德」！</p>
<p>雖然我明白，新聞台實際的收視大戶應該都不是網路族，也大概一輩子都不可能看到這支紀錄片，不過貼在這裡，也算是我聲援這些學生所盡的一點棉薄心力了！</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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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轉貼）[徵團員] 致敬樂團</title>
		<link>http://you3.net/blog/2007/01/27/kuso-js/</link>
		<comments>http://you3.net/blog/2007/01/27/kuso-js/#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26 Jan 2007 17:55:41 +0000</pubDate>
		<dc:creator>Sanna</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吐嘈 - Boo]]></category>
		<category><![CDATA[抄襲]]></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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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來源為PTT黑特版。第一次看笑到快內傷，現在看還是覺得好笑… 作者: friends (朋友) 看板: Hate 標題: [徵團員] 致敬樂團 時間: Wed Jan 17 18:56:16 2007 人數：徵5名 性別：男、女不拘 所在地：北市為主 希望類型：兩隻彈假琴吉他 一隻不用開聲音BASS 不會變化的鼓手 唱功有自信的主唱 希望條件：搭配別人的編曲 向他人致敬 所以曲子要自己寫 聯絡人：我打爽的 聯絡方式：有間工作室對這方面很熟 問問看 目前是否有組團：無 目前樂團風格走向：以致敬為主 目前練團時間：爽就好 目前練團室地點：Jimi Hendrix雕像前面 現有團員簡介：一個人也沒有 歡迎大家加入我們的致敬樂團 現有團員喜歡聽的樂手／樂團：看你想向誰致敬]]></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來源為PTT黑特版。第一次看笑到快內傷，現在看還是覺得好笑…</p>
<blockquote><p>作者: friends (朋友) 看板: Hate<br />
標題: [徵團員] 致敬樂團<br />
時間: Wed Jan 17 18:56:16 2007</p>
<p><span id="more-164"></span>人數：徵5名<br />
性別：男、女不拘<br />
所在地：北市為主<br />
希望類型：兩隻彈假琴吉他 一隻不用開聲音BASS 不會變化的鼓手 唱功有自信的主唱<br />
希望條件：搭配別人的編曲 向他人致敬 所以曲子要自己寫<br />
聯絡人：我打爽的<br />
聯絡方式：有間工作室對這方面很熟   問問看<br />
目前是否有組團：無<br />
目前樂團風格走向：以致敬為主<br />
目前練團時間：爽就好<br />
目前練團室地點：Jimi Hendrix雕像前面<br />
現有團員簡介：一個人也沒有  歡迎大家加入我們的致敬樂團<br />
現有團員喜歡聽的樂手／樂團：看你想向誰致敬</p></blockquote>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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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小白、歌迷與抄襲</title>
		<link>http://you3.net/blog/2006/11/27/plagiarism-and-fans/</link>
		<comments>http://you3.net/blog/2006/11/27/plagiarism-and-fans/#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26 Nov 2006 22:32:02 +0000</pubDate>
		<dc:creator>Sanna</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吐嘈 - Boo]]></category>
		<category><![CDATA[樂談 - Music Talk]]></category>
		<category><![CDATA[抄襲]]></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you3.net/blog/?p=147</guid>
		<description><![CDATA[有感於國內流行樂壇最近又發生疑似抄襲事件而產生的感嘆… 「方墨茶館」管理人傑特有套「傑特流分析各種小白式回文法」，實為箴言： 各種小白式回文法 1、畫不出便不要罵 傑特：那麼這個世界上將有一半或以上書評、影評、食評人失業，因為他們不是每一個都是金庸、哥普拉、味皇。 2、不喜歡便不要看 傑特：不看不能罵，看了不準罵，那即是漫畫家不能罵，他們以為自己是誰？ 3、漫畫家用了很多誠意畫的很辛苦，差也不能罵 傑特：廚師弄了一堆難吃得像垃圾的東西給你吃，他可是花了工夫弄的，是不是該因為這樣就該讚他有誠意？有誠意畫垃及都可以？ 4、漫畫只是漫畫，不用合理／不應該和其他比 傑特：漫畫可以不合現實物理，但不能不合情，正如鳥山明所言：『漫畫中畫的是人』，如果人不像人、不符人性就是爛漫畫。至於每一套漫畫都有一套常識和物理基準則是個別漫畫內的世界準則，和現實或其他作品無關。 5、ＸＸＸ叫差那其他都叫差了（然後還有轉移目標式） 傑特：那不等於ＸＸＸ不是差。 6、只會罵紅的漫畫，嘩眾取寵／裝清高 傑特：因為沒人識的漫畫罵了也沒用，欺負小角色有什麼好玩的？要打當然要打老虎。 7、永遠有彈冇讚 傑特：同上，錦上添花的事不必我們做，作品越紅就越要忍受批評，因為名氣大，銷量高，所以要求自然要比一般漫畫高得多。 8、漫畫這麼紅，一定差不到那兒 傑特：呂秀蓮也很紅呀！ 9、你有什麼資格去評！？ 傑特：為什麼我沒有資格批評？凡是看漫畫就有資格批評，問題是批得到不到家，有沒有水準，看的漫畫多不多，你自認不夠格是自己的事，別把人家看成和你同一水準。 10、作者總有他的意思（穿鑿附會、但總說不出是什麼意思） 傑特：廢話！白痴活著也有意思，有意思但一堆歪理有什麼用。 11、因為該漫畫多人看、受歡迎，所以不能罵。 傑特：同上。 在開始正題之前我要先說明：這個回文法對真正的小白毫無作用！小白之所以為小白，就是因為他們只活在小白的世界啊！所以再怎麼有道理的東西，進了小白耳朵也是左耳進、右耳出。 不過這篇倒是為小白的言論模式做了很棒的歸納，而且也適用於樂壇（第四點除外），把「漫畫」改成「歌曲」，「漫畫家／作者」改成「歌手／樂手」，「看漫畫」改成「聽歌」，就差不多了： 「說ｘｘｘ爛，那你來唱唱看啊！／你來寫寫看啊！」 「不喜歡就不要聽啊！」 「一堆人都抄襲，為什麼不批評他們？」 「藝人唱歌（或跳舞、跳車、跳火圈,etc.）很努力很辛苦／製作人寫歌很努力很辛苦，不准罵！」 多麼熟悉的句子啊！不管是去年苔瘋事件在憔劫力討論區，或是最近在火★人網誌的留言板，都看過類似的言論耶，果然小白永遠是那套戰鬥模式？此外也有「親友模式」，例如去年幻影者事件時，金大記者網誌上的親友團留言。此類留言跟上述第三點有點像，大抵是「我認識ｘｘｘ很久了，他是個很認真很努力的人，所以不可能○○（○○請自行代入任何錯誤的行為）」… 兩者相較，親友模式我還比較能體會。人總是自私的，即使孔老先生有言：「友直，友諒，友多聞」，但遇到親友出事，大部份的人還是會相挺。然而歌迷模式我卻不太能認同。抄襲這種行為，我想是相當客觀的，一小節幾個音一樣，還可以說是巧合；但好幾個小節、整段A旋律或B旋律或副歌，或是編曲都一樣，就很難脫離抄襲的嫌疑了吧！而且若是那種只管唱歌或只管賣臉的偶像便罷，如果打著「創作」的旗幟，卻又被抓到抄襲，難免令人產生名不副實的感覺。 抄襲雖不像殺人放火那樣會危害他人安全，但現今著作權意識高漲，再說「創作藝人」的形象普遍比較高，如果抄襲卻不承認，就有點像詐欺，也是挺嚴重的。不過有個現實的問題是：抄襲如何認定很客觀，但握有訴訟權利的只有原作者。也就是說在原作者提出質疑之前，任何人都沒資格裁決誰是誰非，也難怪苔瘋可以在橋劫力＆樂界人士交相賊的情形下照樣賣他們的唱片啦。 面對抄襲的指控，歌手或製作人心裡都不會好受，一旦承認，對事業更是大打擊。但我認為，既然身為公眾人物，本來就是該有所覺悟會遇到來自四面八方的檢視，不管事實如何，都應該出來解釋或闢謠，而不是躲在後頭，放任底下的歌迷出來跟另一方對罵。 我也覺得，歌迷並不等於教徒。教徒可以因為宗教熱誠而誓死維護教義，但歌迷不管只是喜歡某人的音樂，還是一併喜歡他的人，都沒必要為他所做的一切事情「背書」。今天若他做錯了事，身為喜歡他的人，可以選擇沈默，但一味盲目辯護，只會顯示出自身的不理性。 說得好像很冷靜，其實我自己也不是沒遇過喜歡的歌手被指抄襲。PIERROT有首歌＜パラノイア＞就被人指出副歌部份跟美國某樂團的某曲很像，而我實際聽了後也覺得…很像！不過，我沒有因此而討厭PIERROT或討厭AIJI。因為喜歡什麼音樂是沒有道理可言的，單純論兩首歌，我覺得P團的比較好聽，況且P團的好歌還有一堆。 但我想強調的是，如果有人在留言板po出「Ｘ您Ｘ！皮耶洛的パラノイア是抄襲某某歌」之類的標題（←PTT檢舉抄襲文章的泛用型標題），我不會為P團辯護。因為我覺得兩首歌真的有相似的部份，抄襲並非不可能。然後要是P團對此無法提出合理的解釋，我大概就會開始否定他們的「人」吧！（音樂可能還是會認同…當然是指沒抄襲的歌曲）要是嚴重到原唱都出面，就更不用說了。 爭議很大的ガゼット（the GazettE），過去一堆作品也被抓過包，就是因為這種陰影，直到現在我也是只喜歡他們的音樂…的一部分。]]></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有感於國內流行樂壇最近又發生疑似抄襲事件而產生的感嘆…</p>
<p><span id="more-147"></span><a href="http://cafe.format-acg.org/index.php">「方墨茶館」</a>管理人傑特有套「傑特流分析各種小白式回文法」，實為箴言：</p>
<blockquote><p>各種小白式回文法</p>
<p>1、畫不出便不要罵<br />
傑特：那麼這個世界上將有一半或以上書評、影評、食評人失業，因為他們不是每一個都是金庸、哥普拉、味皇。</p>
<p>2、不喜歡便不要看<br />
傑特：不看不能罵，看了不準罵，那即是漫畫家不能罵，他們以為自己是誰？</p>
<p>3、漫畫家用了很多誠意畫的很辛苦，差也不能罵<br />
傑特：廚師弄了一堆難吃得像垃圾的東西給你吃，他可是花了工夫弄的，是不是該因為這樣就該讚他有誠意？有誠意畫垃及都可以？</p>
<p>4、漫畫只是漫畫，不用合理／不應該和其他比<br />
傑特：漫畫可以不合現實物理，但不能不合情，正如鳥山明所言：『漫畫中畫的是人』，如果人不像人、不符人性就是爛漫畫。至於每一套漫畫都有一套常識和物理基準則是個別漫畫內的世界準則，和現實或其他作品無關。</p>
<p>5、ＸＸＸ叫差那其他都叫差了（然後還有轉移目標式）<br />
傑特：那不等於ＸＸＸ不是差。</p>
<p>6、只會罵紅的漫畫，嘩眾取寵／裝清高<br />
傑特：因為沒人識的漫畫罵了也沒用，欺負小角色有什麼好玩的？要打當然要打老虎。</p>
<p>7、永遠有彈冇讚<br />
傑特：同上，錦上添花的事不必我們做，作品越紅就越要忍受批評，因為名氣大，銷量高，所以要求自然要比一般漫畫高得多。</p>
<p>8、漫畫這麼紅，一定差不到那兒<br />
傑特：呂秀蓮也很紅呀！</p>
<p>9、你有什麼資格去評！？<br />
傑特：為什麼我沒有資格批評？凡是看漫畫就有資格批評，問題是批得到不到家，有沒有水準，看的漫畫多不多，你自認不夠格是自己的事，別把人家看成和你同一水準。</p>
<p>10、作者總有他的意思（穿鑿附會、但總說不出是什麼意思）<br />
傑特：廢話！白痴活著也有意思，有意思但一堆歪理有什麼用。</p>
<p>11、因為該漫畫多人看、受歡迎，所以不能罵。<br />
傑特：同上。</p></blockquote>
<p>在開始正題之前我要先說明：這個回文法對真正的小白毫無作用！小白之所以為小白，就是因為他們只活在小白的世界啊！所以再怎麼有道理的東西，進了小白耳朵也是左耳進、右耳出。</p>
<p>不過這篇倒是為小白的言論模式做了很棒的歸納，而且也適用於樂壇（第四點除外），把「漫畫」改成「歌曲」，「漫畫家／作者」改成「歌手／樂手」，「看漫畫」改成「聽歌」，就差不多了：</p>
<p>「說ｘｘｘ爛，那你來唱唱看啊！／你來寫寫看啊！」<br />
「不喜歡就不要聽啊！」<br />
「一堆人都抄襲，為什麼不批評他們？」<br />
「藝人唱歌（或跳舞、跳車、跳火圈,etc.）很努力很辛苦／製作人寫歌很努力很辛苦，不准罵！」</p>
<p>多麼熟悉的句子啊！不管是去年苔瘋事件在憔劫力討論區，或是最近在火★人網誌的留言板，都看過類似的言論耶，果然小白永遠是那套戰鬥模式？此外也有「親友模式」，例如去年幻影者事件時，金大記者網誌上的親友團留言。此類留言跟上述第三點有點像，大抵是「我認識ｘｘｘ很久了，他是個很認真很努力的人，所以不可能○○（○○請自行代入任何錯誤的行為）」…</p>
<p>兩者相較，親友模式我還比較能體會。人總是自私的，即使孔老先生有言：「友直，友諒，友多聞」，但遇到親友出事，大部份的人還是會相挺。然而歌迷模式我卻不太能認同。抄襲這種行為，我想是相當客觀的，一小節幾個音一樣，還可以說是巧合；但好幾個小節、整段A旋律或B旋律或副歌，或是編曲都一樣，就很難脫離抄襲的嫌疑了吧！而且若是那種只管唱歌或只管賣臉的偶像便罷，如果打著「創作」的旗幟，卻又被抓到抄襲，難免令人產生名不副實的感覺。</p>
<p>抄襲雖不像殺人放火那樣會危害他人安全，但現今著作權意識高漲，再說「創作藝人」的形象普遍比較高，如果抄襲卻不承認，就有點像詐欺，也是挺嚴重的。不過有個現實的問題是：抄襲如何認定很客觀，但握有訴訟權利的只有原作者。也就是說在原作者提出質疑之前，任何人都沒資格裁決誰是誰非，也難怪苔瘋可以在橋劫力＆樂界人士交相賊的情形下照樣賣他們的唱片啦。</p>
<p>面對抄襲的指控，歌手或製作人心裡都不會好受，一旦承認，對事業更是大打擊。但我認為，既然身為公眾人物，本來就是該有所覺悟會遇到來自四面八方的檢視，不管事實如何，都應該出來解釋或闢謠，而不是躲在後頭，放任底下的歌迷出來跟另一方對罵。</p>
<p>我也覺得，歌迷並不等於教徒。教徒可以因為宗教熱誠而誓死維護教義，但歌迷不管只是喜歡某人的音樂，還是一併喜歡他的人，都沒必要為他所做的一切事情「背書」。今天若他做錯了事，身為喜歡他的人，可以選擇沈默，但一味盲目辯護，只會顯示出自身的不理性。</p>
<p>說得好像很冷靜，其實我自己也不是沒遇過喜歡的歌手被指抄襲。PIERROT有首歌＜パラノイア＞就被人指出副歌部份跟美國某樂團的某曲很像，而我實際聽了後也覺得…很像！不過，我沒有因此而討厭PIERROT或討厭AIJI。因為喜歡什麼音樂是沒有道理可言的，單純論兩首歌，我覺得P團的比較好聽，況且P團的好歌還有一堆。</p>
<p>但我想強調的是，如果有人在留言板po出「Ｘ您Ｘ！皮耶洛的パラノイア是抄襲某某歌」之類的標題（←PTT檢舉抄襲文章的泛用型標題），我不會為P團辯護。因為我覺得兩首歌真的有相似的部份，抄襲並非不可能。然後要是P團對此無法提出合理的解釋，我大概就會開始否定他們的「人」吧！（音樂可能還是會認同…當然是指沒抄襲的歌曲）要是嚴重到原唱都出面，就更不用說了。</p>
<p>爭議很大的ガゼット（the GazettE），過去一堆作品也被抓過包，就是因為這種陰影，直到現在我也是只喜歡他們的音樂…的一部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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